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高考时晕倒确诊骨癌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高考时晕倒确诊骨癌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我省已多年不再检测乙肝表面抗原)。
关于转氨酶检测: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通知考生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登科/p>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也就是说,上面这三种情况不影响考生录取。 2014年广州7万高三生考生60人查出肺结核结果无缘高考,“每年高考生体检都是在三四月份,此时距离高考只有两三个月,而一个规范治疗用药疗程就是6~8个月,也就是说,这60多名高考生患者不得不放弃高考了。”所以学校、家长及学生你们自己一定要高度重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尤其每年体检非常必要,肺结核病会导致肺球性、洞性甚至浸润性感染,做个胸透就能发现异常。你这种情况估计要推测一年了,痊愈后明年再参加高考吧,加油,推迟一年也并不一定是件坏事。感谢邀请!刚看了看大家回答都很好!
那我就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吧!题主问的就不会被大学录取?
一,从教育部规定来说,结核病未治愈的是不允许录取的,已经有人说到这个问题。这种情况,一般高考都没法参加,当地招办在体检后按照相关规定就已经处理了,没机会高考,更谈不上录取的问题,这已经是后话了。
二,如果你确实是已经治愈,且有县级以上医院给你开具了相关证明,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参加高考!然后,在你的档案会有相关记录,虽然从政策层面你可以填报志愿,至于能不能录取,得看学校!就目前的大环境看,一般不会给你太多机会,除非录取人员很懂!
三,这种情况是运气特别好,或者特别优秀的人,希望都是这样的人!不仅有人愿意出医院证明,还考得不错,有相关学校看中你的才华!那就恭喜恭喜,如愿以偿了。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如愿,如果有生病早早治疗!
如有不当,欢迎批评指正!
到此,大家对高考时晕倒确诊骨癌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高考时晕倒确诊骨癌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