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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南明时期的忠贞之士,人们往往就会想到被誉为民族英雄的史可法。而一说起南明的奸臣,那大家的第一印象必然是马士英、阮大铖,或是阮大铖、马士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史书上都这么说,所以大家也就都这么信了。可是,很多人却并不知道,马士英的结局其实和史可法一样,都是以身殉国而死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史可法殉国成了英雄,马士英却成了奸臣呢?
有人认为史可法坚守扬州,宁死不屈,最终以身殉国,自然是英雄。而马士英拥立昏君,误国误民,理当是奸臣。不过,夜读史书却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以偏概全。
首先,在南明开局的拥立新君问题上,史可法的表现并不比马士英好多少。当时南明最有权势的人物就是史可法和马士英,所以他们两人在“定策”问题上可以发挥决定性作用。马士英因拥立福王朱由崧这个大草包当皇帝而饱受世人唾骂,这也是他在史书上被定义为奸臣的最主要原因。可是按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皇位继承制度,福王本来就是当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他承袭皇位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南明的东林党和复社成员却因曾得罪过老福王朱常洵,因而害怕小福王朱由崧登基会对自身不利。于是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力,极力反对拥立福王,改而支持拥立血缘关系更远的潞王朱常淓。史可法在政治上倾向于东林党,所以自然成了反对福藩,拥立潞藩的主力。史可法和东林党人提出福王有“七不可立”(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而潞王贤良聪明,所以在非常时期应该采用非常办法,立潞王为君。然而从后来潞王畏敌如虎、主动降清的表现来看,他和福王朱由崧其实是半斤八两,两人都是废物点心,谁也不比谁强。因此,史可法他们所提出的潞王“贤良”之说纯粹是瞎扯。将个人恩怨和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史可法又能比马士英高明到哪里去?
后来马士英和“江北四镇”几位总兵以武力强行拥护福王朱由崧登基称帝,年号“弘光”,史称弘光皇帝。南明开局的“定策”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马士英由于“定策”有功,所以位极人臣,被封为弘光朝的内阁首辅。史可法则明升暗降,被派往江北督师“四镇”官兵。因此,弘光朝的政策制定以马士英为主,而弘光朝偏偏又是个“短命鬼”,仅存续了一年时间就被清军攻灭,所以这又成了马士英被口诛笔伐为奸臣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大家却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士英和史可法在政治上虽然成为了对手,但两人在大政方针上的意见却是一致的。“联虏(满清)平寇(李自成)”是南明弘光朝的基本国策,这也是马士英和史可法的共同意见。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国策非常愚蠢,可以说是一手断送了南明开局的大好形势。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马士英和史可法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光让马士英一人背黑锅,显然有失公允。
弘光朝还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东林党、复社成员不断质疑弘光皇帝的合法地位,并搞出了所谓的“南渡三案”,严重削弱了朝廷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后来清军南下,弘光朝廷被迅速推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人心涣散所造成的恶果。事后,东林党、复社成员疯狂指责马士英、阮大铖等人的种种“劣行”,却选择性忽视了自己这一派人给国家造成的掣肘影响有多深。
弘光朝廷灭亡后,南明又相继成立了鲁王政权和唐王政权。此时的马士英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他并没有因此投降清廷。根据清朝官方档案证明,马士英曾参加过鲁王政权组织的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攻打杭州等战役。1646年六月浙东兵败,马士英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不久被清军俘虏,英勇就义。这样的一位人物,就算不能像史可法那样被世人称颂为英雄,但怎么也不至于将其称之为奸臣。
那么,马士英为什么会成为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奸臣呢?这就要提到被称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黄宗羲了。黄宗羲的父亲是“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黄宗羲本人则是复社中的核心成员。他所身处的阵营决定了他对马士英的判断。
清朝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清廷正式开始纂修《明史》。黄宗羲身为当世大儒受到邀请,黄宗羲曾发誓不侍奉清朝,因此托病不肯出山。但修撰《明史》是他毕生的梦想,所以也不愿意因此放弃机会。于是黄宗羲派自己的弟子万斯同、万言,以及儿子黄百家前往京城,以布衣身份参与修撰。
虽然万斯同在名义上是布衣,但却是《明史》的实际总纂。而万斯同的绝大部分观点又出自于黄宗羲,因此《明史》中将谁定义为忠臣,将谁定义为奸臣,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马士英和一帮明末大臣一样,一群老油条,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私心太重,能力有限,没有战略眼光,对局势认识不清,拥立福藩废柴,无法节制江北四镇,间接害死史可法,还让阮大铖上位,和水太凉那群是政敌,被称为奸臣,主要是身在朝堂,也是从政敌攻击角度说。比如何腾蛟也是这类人,只不过没在朝中。还是堵胤锡算个人物。
首先指出,奸臣和爱国是两个概念。
一个人被称为奸臣,关键在于他的种种行为严重危害国家——有没有主观故意是量刑因素,有的话从重惩处,没有则酌情减轻,但不是免责。
因此,当奸臣并不等于他就一定会去勾结外敌——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捞好处不香吗?有什么必要一定要分外敌一杯羹呢?所以说奸臣当然也可以爱国。
举个栗子:杨国忠可以说是公认的奸相了,可他又在安禄山叛乱时屈膝投降吗?至于说所谓勾结吐蕃,两唐书上说得清清楚楚,就是诬陷,只不过皇帝迫于形势不敢追究罢了——
《旧唐书·杨国忠传》:翌日,至马嵬,军士饥而愤怒,龙武将军陈玄礼惧乱,先谓军士曰:“今天下崩离,万乘震荡,岂不由杨国忠割剥氓庶,朝野怨咨,以至此耶?若不诛之以谢天下,何以塞四海之怨愤!”众曰:“念之久矣。事行,身死固所愿也。”会吐蕃和好使在驿门遮国忠诉事,军士呼曰:“杨国忠与蕃人谋叛。”诸军乃围驿擒国忠,斩首以徇。是日,贵妃既缢,韩国、虢国二夫人亦为乱兵所杀。御史大夫魏方进死,左相韦见素伤。良久兵解,陈玄礼等见上谢罪曰:“国忠挠败国经,构兴祸乱,使黎元涂炭,乘舆播越,此而不诛,患难未已。臣等为社稷大计,请矫制之罪。”帝曰:“朕识之不明,任寄失所。近亦觉悟,审其诈佞,意欲到蜀,肆诸市朝。今神明启卿,谐朕夙志,将畴爵赏,何至言焉。”
《新唐书·杨国忠传》:右龙武大将军陈玄礼谋杀国忠,不克。进次马嵬,将士疲,乏食,玄礼惧乱,召诸将曰:“今天子震荡,社稷不守,使生人肝脑涂地,岂非国忠所致!欲诛之以谢天下,云何?”众曰:“念之久矣,事行身死,固所愿。”会吐蕃使有请于国忠,众大呼曰:“国忠与吐蕃谋反!”卫骑合,国忠突出,或射中其頞,杀之,争啖其肉且尽,枭首以徇。帝惊曰:“国忠遂反耶?”时吐蕃使亦歼矣。
顺便指出,一些所谓奸臣其实是看不清阻力过分坚持自己理想,不能团结尽可能多的力量,而被政治对手抹黑的,马士英算这种情况吗?
马士英究竟为政功过几何呢?远的不说,单看在弘光朝的作为就可以知道,此人是个官场老油条,在政策上并无定见,未能在政治上起到什么好作用。比如明知清军大军压境,还调弘光四镇去跟左良玉打内战,你说他脑袋是被啥踢了呢?
这种只看重自家权位的庸人称他奸佞算冤枉吗?
因为他们生长在野外,所以很难进行辨别。
斑鳖,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淡水龟类之一,曾广泛分布于我国长江、黄河、钱塘江、红河、太湖等地区。体重一般在100公斤以上,背上龟甲可达0.8-1.5米长,据说寿命在200-400年,可谓是“万年超级大王八”。
全球斑鳖已知斑鳖的数量恢复到了4只:中国有1只雄性斑鳖,越南1只雌性斑鳖和两只性别不明。
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的上1年,梁中书的送给蔡京的生辰纲被无名之徒劫了。
梁中书是蔡京的女婿,每年送生日礼物无可厚非,问题是这礼物有点大,十万贯。对于梁中书来说,不送自己的官路不好走,送的话,每年自己扛不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梁中书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人劫去。
如果在大明府被劫,自己脱不了关系,所以只能在大明府以外的地方。
前1年的生辰纲,梁中书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最多只有1万贯。找谁押运不得而知,反正没有狠脸色跟班。
具体怎么做的呢?就是大张旗鼓的送,一路上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个送生辰的消息就公开了。那些无名之徒们,知道不能在大名府干这一票,所以就尾随到其他地方。
后来的事就是,无名之徒们干翻押运的,当然不会杀人越货,只要财不要命。押运的一听,一哄而散,无名之徒们就劫走了。然后分赃各自散伙。
梁中山得到回报之后,立马让人查,很快就找到那些人了,梁中书就把所有人都押送到大明府,自己一审。大家都说劫的财物只有1万贯,没10万贯啊。梁中一看这不得行,赶紧把地方官找来。那意思是说地方官给扣留了。
无名之徒们喊冤,地方经办的也喊冤;梁中书内心明白,于是暗地里给无名之徒们和办案的地方官来了个合谋,但主动权在梁中书手里,那个敢说出去,那么十万贯钱的事就是他劫了的。
谁敢说呢?于是他们订了一个协议;梁中书不追究这伙无名之徒,至于钱吗,分了就分了。作为封口费;而对于地方官呢,只能让他们说,没有抓住劫匪。谁说抓住了,那自己掏腰包拿出十万贯钱来。
梁中书本人就给蔡京上报,说那年送的生辰纲被劫匪给抢了,至今没有抓到人。于是那一年的生辰纲化费了1万贯摆平。
这个问题在原著文字中多有提及,两次是梁中书本人提到;一次刘唐提到;还有一次是杨志提到。下面就抽丝剥茧看看之前这十万贯的生辰纲去了哪里?
梁中书第一次提到这事,是离老丈人寿诞越来越近,蔡夫人刻意提醒了他一下,梁中书道:
“下官如何不记得泰山是六月十五日生辰?已使人将十万贯收买金珠宝贝,送上京师庆寿。一月之前,干人都关领去了,见今九分齐备。数日之间,也待打点停当,差人起程。只是一件,在此踌躇:上年收买了许多玩器并金珠宝贝,使人送去,不到半路,尽被贼人劫了,枉费了这一遭财物,至今严捕贼人不获。今年教谁人去好?”
这边还在准备十万贯金珠宝贝的寿礼,那边江湖上已经有了传言,赤发鬼刘唐跑到东溪村去结伴晁盖做这件大事,也有一番言语:
“小弟打听得北京大名府梁中书,收买十万贯金珠宝贝玩器等物,送上东京与他丈人蔡太师庆生辰。去年也曾送十万贯金珠宝贝,来到半路里,不知被谁人打劫了,至今也无捉处。”
等大名府里把礼物准备齐整,因旧年失盗,放心不下,梁中书再次和夫人议论此事:
“上年费了十万贯收买金珠宝贝,送上东京去,只因用人不着,半路被贼人劫将去了,至今无获;今年帐前眼见得又没个了事的人送去,在此踌躇未决。”
于是夫人提醒他可以让杨志去做这事的时候,梁中书如梦初醒,于是找来杨志商议此事,并许以高官厚禄,杨志也害怕一路上有个闪失,因此先问梁中书打算怎么押运?
梁中书道:“着落大名府差十辆太平车子,帐前拨十个厢禁军监押着车,每辆上各插一把黄旗,上写着‘献贺太师生辰纲’。每辆车子再使个军健跟着。三日内便要起身去。”
杨志一听就说不可,这样声势浩大,一路上强人出没,怕再有闪失,于是回禀梁中书:
“小人也曾听得上年已被贼人劫去了,至今未获。今岁途中盗贼又多,甚是不好。此去东京,又无水路,都是旱路,经过的是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的去处。更兼单身客人,亦不敢独自经过。他知道是金银宝物,如何不来抢劫?枉结果了性命。以此去不得。”
从原文综合几段文字可以看出:
第一、旧年丢失这生辰纲大概用的也是十辆车子,一个车子一人推着,另外一人押运,再加上总队的头目领导一共是二十一人。而且车子大张旗鼓插着旗子!即使旧年不是这样声势,也基本差不多…
第二、杨志提有八处险峻凶恶之处是强人出没的地方,平白单身客人都不敢独自经过,这么多金珠宝贝又怎能不劫?
第三、关键一点:徽宗时期朝政昏暗***,奸臣当道,闭塞贤路,全国各处贪官污吏横行,民不聊生。导致群盗四起,无法禁绝…
这种情况下,别说十几二十人押运,即使百十来人,遇到大批的强盗贼寇又怎能安全?况且几处恶山都有结伙的强盗,二龙山、桃花山在原著中按时间分析当时分别是宝珠寺邓龙和小霸王周通占据着,这些人手下都有几百喽啰就是明火执杖抢夺也不是不可能的,另外江湖上多有勾串联合,几家聚在一起合作也是很正常的,更况且社会动荡,夺了东西化整分零跑去藏匿起来,一点线索不留下,官府无从查起,时间一长也就懈怠了。
综上各点所述:
江湖人江湖事,抢夺旧年生辰纲的是结伙行为,而且金珠宝贝不似官银有字,这些东西全伙分了就成了无头案子。尤其抢劫时一个活口不留,去哪去找?我个人意见二龙山邓龙武艺超群又凶顽成性,他带队或者伙同其他江湖豪客打劫的时候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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